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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03月19日
山西轉型綜合改革示范區(qū)
示范區(qū)各企業(yè):
根據省經信委《關于推薦2018年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的通知》(晉經信技術函〔2018〕91號)要求,為做好示范區(qū)2018年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申報工作,現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申報條件
申報企業(yè)應具備以下條件:
(一)實施單位應在山西省境內注冊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,正常運營,財務狀況良好。
(二)試點示范在技術上處于省內領先或國內先進水平,關鍵技術裝備、軟件需安全可控。
(三)符合《2018年智能制造試點示范要素條件》(見附件2)中相應模式的具體要求。
(四)實施單位或母公司為規(guī)上企業(yè)。
(五)在降低運營成本、縮短產品研制周期、提高生產效率、降低產品不良品率、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能夠取得顯著成效,并持續(xù)提升,具有良好的增長性,能起到示范引領作用。
二、申報程序
(一)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(yè)(條件詳見附件2、附件3)按照要求準備《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申報書》資料(見附件1),于4月6日前將附件1申請材料(紙質文件一式十一份和電子文檔光盤一份)裝訂成冊報送至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部317辦公室,附件1和附件4匯總表電子版以U盤報送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(二)示范區(qū)將從申報的企業(yè)中擇優(yōu)推薦5家。
(三)申報企業(yè)對所報送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負全責。
聯(lián)系人:王海鋒
電 話:7560335
郵 箱:sfqcxfzb@163.com
附件:
1《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推薦2018年省級智能制造試點示范的通知》
山西轉型綜改示范區(qū)創(chuàng)新發(fā)展部
2018年3月16日